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普及排球运动,经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,定于2017年5月9日开始举办山西大学第六届“青春杯”学生排球比赛,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,及早准备,争取优异成绩。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1、竞赛日期: 坞城校区: 2017年5月9日至 19 日
大东关校区:2017年5月 9 日至 19 日
体育学院:2017年5月12 日开赛
2、竞赛地点:
(1)山西大学坞城校区排球场 体育馆
(2)山西大学大东关校区排球场
二、主办单位: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承办单位:山西大学体育学院
山西大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三、参赛办法
1、参加单位
普通学院组: 坞城校区、大东关校区普通学院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留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,各学院队伍设置均为男女混合组队。
体育学院组:
运动训练专业:各参赛单位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报名,各年级限报男子、女子各一队。参赛队由运动训练专业大一至大三学生组成。男子、女子各一队,共六支队。
体育学专业:(含体育教育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,研究生部)。体育教育专业及社会体育专业以年级为参赛单位。参赛队由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组成,男子、女子各一队;研究生部男、女各一队,共十四支队。
2、报名办法
大东关校区:各学院限报一队,各队限报领队1名(副处级以上),教练1名,队员12名(男最多8人,女最少4人)。各队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报名单,每位队员姓名必须配有号码,报名时需交打印报名单一份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于2017年4月 27 日下午4:00送交大东关校区体育部,同时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。
3、运动员资格
凡经省招办录取并注册的在校生和留学生,且身体健康者。学院须出具“学生意外伤害保险”证明者,方可代表本单位报名参加。
4、服装要求
(一)每队须准备有号码的比赛服至少一套,建议使用便于活动的短袖、短裤套装。(在报名表上注明)。
(二)比赛服上衣前、后必须有号码(1—20号),至少一面须有号码。
(三)场上队长胸前必须有区别于上衣颜色的长8cm、宽2cm的带状标志; 各学院代表队比赛服装必须统一,队员服装号码与报名单号码一致,报名后,
不得更改与补充。
四、竞赛办法:
(一)比赛分组:
比赛分普通组和体院组
1、普通组(软排) 比赛采用最新《软式排球竞赛规则》。
(1)比赛采用三局二胜、每球得分制。每局25分,当比分为24 ﹕ 2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对方2分为止。第三局15分,当比分为14﹕1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对方2分为止。
(2)比赛场地为18米×9米标准排球排球场,网高定为2.24米。
(3)每局每队可暂停2次,暂停时间限制为30秒钟。换人6人次。
(2)上场人数:每队上场6名,其中男4名,女2名。男运动员最多不超过4名,但可减少,减少部分可由女运动员代替。
(3)比赛开始10分钟不到者,按弃权论处。
(4)若发现冒名顶替者,取消该队本届比赛资格,并做出相应处理。
注:女生继续采用6米发球制。
2、体院组(硬排) 比赛采用最新《排球竞赛规则2013-2016》
(1)排球比赛采用三局二胜、每球得分制。每局比赛先得2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胜一局。当比分为24 ﹕ 2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。决胜局先得15分并同时领先对手2分的队获胜。当比分为14﹕1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。
(2)比赛场地为18米×9米标准排球排球场,男子网高2.43米,女子网高2.24米。
(3)在比赛中,每队每局最多可以请求2次暂停。暂停时间限制为30秒钟。
(4)比赛过程中当球成死球时方可换人,换人必须经过裁判允许,未经允许擅自上场者将责令其下场。
如有下述情况球队示弃权告负:
1) 在主裁判通知后拒绝比赛,
2) 其行为阻碍比赛的正常进行,
3) 比赛开始时间10分钟之后,球队未出场或能上场的人不足6名,
4) 球队队员出现冒名顶替或不实情况,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,所有比赛均按0﹕3告负。
(二)成绩决定办法
1、普通学院组和体院体育学组均分两个阶段进行。
(1)普通学院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,共分4个组,每组4-5个队,各组取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(2)体院体育学组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,共分2个组,每组3-4个队,各组取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。
(3)运动训练专业组采用单循环制,直接决出名次。
2、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比赛形式,决出名次
3、分组单循环成绩计算方法: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,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,录取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,其他队则被淘汰;
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A(胜局总数)/ B(负局总数)= C(值)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果C值仍然相等,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X(总得分数)/ Y(总负分数)= Z(值)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,则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。如三个以上的队Z值相等,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,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。
五、奖励办法:
(一)坞城校区
1、普通组取前八名。
2、体育学院:运动训练专业组男女队各取第一名。
体育学专业组男女队各取前三名。
3、设“精神文明奖”普通组二个队、体育学院组一个队。
(二)大东关校区
1、本届比赛取前三名。
2、设“精神文明奖”一个队。
六、注意事项:
1、各学院运动员及教练员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,若出现异议,在赛后1小时内(超出时限不予受理),由各领队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述材料。
2、各学院服装要统一、号码清晰,不得佩带任何有可能伤害自己和他人的饰物。
3、各学院啦啦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,不得影响正常比赛,赛场情况将作为评选精神文明队的条件之一。
4、各队须严格遵循比赛时间,提前十分钟到场,按竞赛日程表中主队负责记录比分(带小黑板一块,粉笔若干支)。
5、在竞赛中对确有严重违反赛场纪律,造成恶劣影响者,大会组委会有权作出最后处理决定。
6、如遇雨天比赛日程顺延。
7、赛中遇雨按规则执行。
8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9、本规程解释权归由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。
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
相关附件:
报名表1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