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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大学第十一届 “青春杯” 学生排球比赛竞赛规
为丰富山西大学校园文化,增强学生体质,普及排球运动,经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,定于2024年4月19-5月10日举办山西大学第十一届“青春杯”学生排球比赛,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,及早准备,争取优异成绩。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1、竞赛日期:
2024年4月19日至5月10日
2、竞赛地点:
(1)山西大学坞城校区北操排球场
(2)山西大学东山校区积步体育馆排球场
二、主办单位: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承办单位:山西大学体育学院
三、参赛办法
1、参加单位
坞城校区、东山校区普通学院本科生、研究生和留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。各学院队伍设置均为男女混合组队。
2、报名办法
坞城校区:各学院限报一队,各队限报领队1名(副处级以上),教练1名,队员12名(男最多8人,女最少4人)。各队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报名单,每位队员姓名必须配有号码,报名时需交打印报名单一份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将电子版报名单(注:电子版报名表与纸质版名单一致)发送到997255868@qq.com(常亚辉 18636118800),纸质版报名表(学院盖章)、保险证明、健康证明(学院盖章)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于2024年4月15日19:00送交到文体馆三层会议室,同时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。
东山校区:各学院限报一队,各队限报领队1名(副处级以上),教练1名,队员12名(男最多8人,女最少4人)。各队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报名单,每位队员姓名必须配有号码,报名时需交打印报名单一份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将电子版报名单(注:电子版报名表与纸质版名单一致)发送到120756476@qq.com(靳鑫 13753102334),纸质版报名表(学院盖章)、保险证明、健康证明(学院盖章)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午12:30送交东山校区积步体育馆办公室,同时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。
3、运动员资格
凡经省招办录取并注册的在校生和留学生,且身体健康者。学院须出具“学生意外伤害保险”证明者,方可代表本单位报名参加。
4、服装要求
(1)每队须准备有号码的比赛服至少一套,建议使用便于活动的短袖、短裤套装(在报名表上注明)。
(2)比赛服上衣前、后必须有号码(1—20号),至少一面须有号码。
(3)场上队长胸前必须有区别于上衣颜色的长8cm、宽2cm的带状标志; 各学院代表队比赛服装必须统一,队员服装号码与报名单号码一致,报名后,
不得更改与补充。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分组
(1)比赛采用三局二胜、每球得分制。每局25分,当比分为24 ﹕ 2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对方2分为止。第三局15分,当比分为14﹕14时,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对方2分为止。
(2)比赛场地为18米×9米标准排球排球场,网高定为2.24米。
(3)在比赛中,每队每局最多可以请求2次暂停,暂停时间限制为30秒钟。
(4)比赛过程中当球成死球时方可换人,换人必须经过裁判允许,未经允许擅自上场者将责令其下场。
(5)上场人数:每队上场6名队员,其中男4名,女2名。男运动员最多不超过4名,但可减少,减少人数可由女运动员代替。
(6)比赛开始10分钟不到者,按弃权论处。
(7)若发现冒名顶替者,取消该队本届比赛资格,并做出相应处理。
注:女生继续采用6米发球制。
(二)成绩决定办法
比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为小组单循环赛,第三阶段为交叉赛。
1、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,坞城校区共4个组,每组3-4个队,各组取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;东山校区共2个组,每组3-4个队,各组取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;第二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,共4个组,每组3支队伍,各组取前2名参加第三阶段比赛;第三阶段采用交叉比赛形式,决出名次。
2、分组单循环成绩记算方法: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,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,录取小组前二名进入下一阶段比赛,其他队则被淘汰;
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A(胜局总数)/ B(负局总数)= C(值)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果C值仍然相等,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X(总得分数)/ Y(总负分数)= Z(值)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两个队Z值仍相等,则按他们之间胜负来决定名次。如三个以上的队Z值相等,按他们之间净胜局决定,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。
五、奖励办法
获得第一名的代表队,颁发个人奖杯、金牌和证书;
获得第二名的代表队,颁发个人银牌和证书;
获得第三名的代表队,颁发个人铜牌和证书;
获得第四—八名的代表队,颁发个人证书;
2、评选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两个队,颁发奖牌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各学院运动员及教练员在比赛中要服从裁判,若出现异议,在赛后1小时内(超出时限不予受理),由各领队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述材料。
2、各学院服装要统一、号码清晰,不得佩带任何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饰物。
3、各学院啦啦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,不得影响正常比赛,赛场情况将作为评选精神文明队的条件之一。
4、各队须严格遵循比赛时间,提前十分钟到场。
5、在竞赛中对确有严重违反赛场纪律,造成恶劣影响者,大会组委会有权做出最后处理决定。
6、如遇雨天,比赛日程另行通知。
7、赛中遇雨按规则执行。
8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9、本规程解释权归由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。
山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2024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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